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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18
- 處分日期
- 2021/03/17
- 違規日期
- 2020/12/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19號)從事工業廢觸媒處理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109年12月22日現場督察時發現其整修反射爐及加熱爐過程產出之底渣事業廢棄物(混雜其他廢棄物),露天堆置於廠區廠房外,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於110年5月17日完成廢棄物貯存地點中文標示,屆期仍未改善,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0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