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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隆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寮廠

文號
20-107-02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2/08
違規日期
2017/12/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因堆置區蓄熱遺留火種造成起火燃燒之情事,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使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範圍內清楚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昭明里鳳林一路五四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一路544號
統一編號
834110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