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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18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違規日期
- 2019/09/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江國珍-店舖、住宅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4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101058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11月2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慈惠二街五九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段6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