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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宏畜牧場

文號
30-114-04001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4/28
違規日期
2025/03/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24日至台端所經營之振宏畜牧場巡查,發現牧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厭氣桶底部手動閥閥體老舊,致廢污水滲出及疏漏至作業環境中,未依規定執行應變,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大德路二七七巷七○之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下坑段1503、1504地號
統一編號
S12122939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