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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專畜牧場第一分場

文號
40-106-12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2/08
違規日期
2017/05/12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05月1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現場會同貴場代表魏○○,發現貴場大門東側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之情事,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新興段二九四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新興段29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