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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

文號
41-108-01003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1/04
違規日期
2018/12/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校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5年4月12日府環清字第1050355971A號公告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本局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之表一(為黏貼、噴漆、粉刷等以外之行為態樣,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未達200公分)等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二二九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忠仁里台19線123.6公里處(信義國小後方)
統一編號
745063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