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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谷旅遊事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099-10002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0/10/29
違規日期
2010/09/0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2月15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博愛里東關路一段溫泉巷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和平區博愛村東關路一段溫泉巷八之一號
統一編號
557892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