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財團法人天主教伯利恆文教基金會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財團法人天主教伯利恆文教基金會

文號
30-106-08001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8/18
違規日期
2017/07/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基金會於臺南市學甲區普濟段945地號之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為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事業分類及定義,經查本府105年2月4日府環水字第1050118875號函,核准該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施工期限至105年10月15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於上述施工期限後現場仍有施作工程情事,惟未依規定檢具變更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送本府核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五一七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普濟段九四五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