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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80023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違規日期
- 2019/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KED-9852)載運「藍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有機性污泥,於108年6月21日進入本局中區資源回收廠轄管岡山垃圾焚化廠,經查所載運之有機性污泥過溼(含水率過高),已違反該廠進廠相關規定,且本局核發予貴公司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0869500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已記載,清除廢棄物應符合資源回收廠進廠管理相關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三隆里慈隆街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岡山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