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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昇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06-03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3/20
違規日期
2017/02/09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高雄市政府於105年10月13日核發貴公司公司變更登記(負責人姓名變更為魏士翔),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60日內辦理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鉻酸鉀」使用及貯存核可文件負責人變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鼎中路五三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
統一編號
8434082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