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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33
 
            
            
            
                
- 處分日期
 
                - 2024/02/23
 
            
            
                
- 違規日期
 
                - 2023/1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領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89-04號),查核時製程部分運作,查E007加熱爐、E008淬油槽廢氣收集至A001洗滌塔處理,惟A001洗滌塔前端廢氣管道數處未密合及破損,使廢氣未依許可流程核定流向收集至空污防制設備處理,亦導致製程廢氣未能有效收集,已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23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污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從一重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一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宜昌東路一三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