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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17
- 違規日期
- 2020/08/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8年度申報每月廢棄物清除聯單總量及營運紀錄總量與本縣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108年度廢棄物進廠總量,無法達成質量平衡。並經本局109年8月26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未依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廢棄物清除營運紀錄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9年9月17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108年1月份清除廢棄物之營運紀錄,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光復里復興路三一六巷三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東光里日新巷3之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