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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60024
- 處分日期
- 2024/06/21
- 違規日期
- 2024/04/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從事薄膜(塑膠、金屬)之維修、清洗相關行業,經查未經合法登記,且在取得水措計畫之登記核准前,已產生事業廢(污)水至經濟部官田產業園區服務中心之污水處理廠。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本案113年5月9日環稽字第1130057175號函命貴公司停工,並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裁處負責人環境教育8小時在案。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桃鶯路四三九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