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鴻汽車商行
- 文號
- 41-106-030047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7/03/05
- 違規日期
- 2017/0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23日11時15分派員前往所陳地點稽查,現場溝渠有油花之情形,經該店家表示因將廢油倒入收集桶不慎流入溝渠造成污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臺端經營之長鴻汽車商行(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一段220巷2-3號)從事汽車修理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23日11時15分派員前往上述地點稽查,現場溝渠有油花之情形,經臺端表示因將廢油倒入收集桶不慎流入溝渠造成污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里東山路一段二二○巷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一段220巷2-3號
- 統一編號
- 4526204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