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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愛禧佳龍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1005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1/31
違規日期
2017/12/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氣污染防制設備吸脫附及冷凝涉備(A003)廢氣入口溫度讀值為19℃,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許可登載內容:25-35℃),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華里頂湖一街一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頂湖一街12號
統一編號
1405722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