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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12
                
- 處分日期
- 2021/02/26
                
- 違規日期
- 2019/12/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廚餘再利用機構-曾淞蔚養豬場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4:5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2.稽查時,該業者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目前飼養豬隻12頭,並依規填寫廚於蒸煮記錄,建議業者改用飼料飼養或停養。3.請業者加強廠內及周圍環境衛生管理,並作好垃圾資源回收分類。4.請業者依環保相關規定確實辦理,倘有違規情事本局將依規告發裁處。5.請業者收受廚餘未與事業機構簽訂合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以上情事,經負責人曾淞蔚卻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中和里前山路二段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中和段99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