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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勝養豬場

文號
30-107-11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1/05
違規日期
2018/06/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54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以未經核准之放流口繞流排放廢水;另於該排放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570mg/L,懸浮固體:44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00mg/L,懸浮固體:150mg/L)。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一四鄰一一之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中央路與桃24線紅交叉口(沙崙小段157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