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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24
 
            
            
            
                
- 處分日期
 
                - 2024/10/24
 
            
            
                
- 違規日期
 
                - 2024/09/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11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M03製程作業中,惟其中「熱定型機(E003)」產生廢氣逕由設備中後段逸散出,未依許可核定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楊新路三段四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楊新路三段4巷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