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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壢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12-04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4/11
違規日期
2022/04/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9.0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