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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5/14
- 違規日期
- 2020/12/02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日下午1時40分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楊梅區老莊路2號)稽查,稽查時於化驗室藥品櫃內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馬來酸)」成分含量95至100%W/W,數量1瓶共計508.6公克(含瓶身重),已達列管濃度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八五號一三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