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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3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3/16
- 違規日期
- 2018/01/0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員工彭俊滄於106年4月22日以彭母(王投)名義向關務署臺北關報運進口貨物2筆(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第CV/06/0A8/V1118、V1119號),經本府環保局107年1月2日派員偕同關務署臺北關及貴公司代表進行採樣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7年2月14日(107環檢一字第0840號),檢驗結果「氯化三苯錫」成分含量各為79.72%W/W、80.48%W/W,超過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行政院保護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輸入)前向本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核可。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新南路一段一一七號一三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