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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7/17
- 違規日期
- 2018/06/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7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環境檢測機構,執行貴公司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之空氣污染濃度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00(標準:2,000),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新台幣10萬元整,請貴公司於文到15日內提送改善計畫書至本市環保局核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南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南路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