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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忠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0-114-01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5/01/01
違規日期
2024/07/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鍾國政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A-9265)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永貞路1段20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路二六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1段20號前
統一編號
4260641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