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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11
- 處分日期
- 2025/02/19
- 違規日期
- 2024/12/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販售木質板模,經本局於113年12月16日凌晨1時13分(夜間)派員前往本市永康區東橋段452地號稽查,現場發現有露天燃燒廢板模之情事,經查為貴企業社將販售之損壞木質板模堆置並進行露天燃燒,惟現場未裝置收集處理粒狀污染物設備,明顯可見露天燃燒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逸散於周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廣州里健康路二段一一六巷七弄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279巷21弄內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