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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0/21
- 違規日期
- 2020/08/0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1條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08月03日派員執行稽查,稽查當時廠區內露天堆置大量含清潔劑、沙拉油等之廢容器,現場無遮雨棚、無帆布覆蓋措施,貴公司未依本府核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中登載逕流廢水削減措施內容執行,導致降雨沖刷產生含污染物之逕流廢水排出廠外之雨水側溝,本案已違反水污法第18條暨水污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工業南九路三、三之一、三之二、三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工業南九路三、三之一、三之二、三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