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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4/09
- 違規日期
- 2024/02/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石油化學業,依規定應於113年1月31日前申報112年7月至12月之定期檢測申報資料,惟貴公司迄今未完成網路上傳定期檢測申報,已逾申報期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於113年3月1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58)限期113年3月12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3月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7款附表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學路一段一四五巷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學路一段145巷4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