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0-070014
- 處分日期
- 2011/07/30
- 違規日期
- 2011/04/11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於100年9月15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將100年1月1日至今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處置證明,逐項作成記錄,並檢具改善完成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未依上述規定辦理,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9月15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馬興村仁協巷三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秀水鄉馬興村仁協巷三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