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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4/22
- 違規日期
- 2025/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為領有本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清除廢棄物之車輛應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下稱GPS)並維持運作,查貴公司所屬列管車輛車號KEQ-6067於113年12月30日(上午:8:29:31)及114年1月13日(上午:7:35:11)行駛於國1-頭份交流道北上出口及國3南下後龍交流道,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智慧圍籬系統勾稽比對上述車輛未依規定開啟GPS系統,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無軌跡訊號傳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四二二巷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新川里圓墩28-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