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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喬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文號
20-107-10004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31
違規日期
2018/10/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高雄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石化製程,設有廢氣燃燒塔(AA01),於107年10月3日發生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經本局稽查人員發現當日廢氣燃燒塔於20時左右因蒸氣流量過大造成母火熄滅,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興工路四號
統一編號
042122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