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文號
23-108-110003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1/22
違規日期
2019/10/0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有關貴局辦理「臺中市第14期市地重劃第六工區工程(管制編號:B104B88001-1)」本局於108年10月5日派員查核現場,發現營建工地內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覆蓋實施面積未達80%;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期於108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12月04日。
裁處依據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九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二段520號(第二棟組合屋)
統一編號
520147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