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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15
- 處分日期
- 2025/02/18
- 違規日期
- 2024/11/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113年度安溪國小行政大樓鋼板屋頂建置工程(管制編號:F113F92***-*)」,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稽查時現場查閱公共工程建造報表記載已於113年8月15日開工,核屬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中華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中華路4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