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50020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違規日期
- 2023/04/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2年4月21日執行督察結果,勾稽貴公司111年3月至112年3月網路申報資料,查旋風集塵器(A002)及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1)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回廠內拌合製程再利用,惟於111年8月至10月產出量與廠內再利用聯單不平衡,111年12月未申報產出量,112年2月未申報廠內再利用聯單,112年3月未申報產出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一○二九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北庄里中山路一○二九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