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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4/08/06
 
            
            
                
- 違規日期
 
                - 2024/07/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4434-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惟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1)壓降顯示讀值約為245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範圍(操作範圍:10~90mmH2O),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青田路四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青田路4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