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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管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4-114-02001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5/02/14
違規日期
2024/10/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經現場掃描QR Code,其內容均顯示空白(曳引車、半拖車、駕駛員、實際載運量、出場時間),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孟春里慈德路一二一巷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3段台61線橋下往桃園方向
統一編號
165728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