佺霖資源回收社
- 文號
- 41-111-10014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2/10/12
- 違規日期
- 2022/07/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社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111年7月25日派員至本市永康區大灣東路412號稽查,現場發現廢輪胎積水未妥善清理且有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經現場採樣並拍照錄影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北灣里大灣路三七巷六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大灣東路412號
- 統一編號
- 14991495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