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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50019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違規日期
- 2021/04/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皮革整製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皮革整製程序(M01)」(南市府環空操證字第D0133-0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110年4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現場「皮革整製程序(M01)」正常操作中,惟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涤塔(編號:A109、A113)洗滌液流率計因洗滌液久未更換致水色混濁,無法辨識洗滌液流率計之數值,現場人員亦承認因未清洗洗滌液流率計內壁致無法辨識數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興旺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北勢洲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