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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04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4/11
- 違規日期
- 2022/02/2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12月與111年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甲基異丁酮」運作紀錄,於12月份皆未有使用,其現場結餘量分別為137.1g、1.4365kg(皆為含瓶重),與運作紀錄表相符,惟貴公司未於111年1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110年12月份)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九九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