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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70043
- 處分日期
- 2024/07/08
- 違規日期
- 2024/04/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新都心段7027、718地號(東區東智里崇吉一街北側)土地,有未妥善清理積水(地下二層水箱旁鐵桶、地下二層西南角天井、地下二層東南側樓地板、地下一層A棟集中槽後方地板及一樓B棟東側樓梯間地板共5處)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八六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東區新都心段7027、718地號(東區東智里崇吉一街北側)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