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7-100046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違規日期
- 2015/05/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地區施作「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管線汰換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等地區
- 統一編號
- 52242444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