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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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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20023
- 處分日期
- 2022/02/17
- 違規日期
- 2022/01/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從事丙烯共聚合物之生產,其產品總實際產量為二千公噸/年以上,且未滿十萬公噸/年者,故應設置等級為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且本局於110年11月8日環空字第1100125463號函通知於111年1月1日前完成設置,惟貴公司屆期內未完成設置已違反空污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橋南里自立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鹽水區橋南里自立街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