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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20-111-03003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3/24
違規日期
2021/10/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稽查時貴廠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3)操作電流操作參數讀值為2安培(許可證許可範圍:3~8安培),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之1號
統一編號
439345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