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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1-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5/27
- 違規日期
- 2022/05/05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於111年5月5日至貴公司進行地下水採樣時,發現貴公司於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新營區新卯舍段970地號) 設有4口點井抽水井(現場設有沉水泵浦及排水管,雖當下未有排水動作,但場外之中排牆邊有明顯水痕)及多處開挖地基工程(最大開挖範圍29米*16米*1.5米),且現場開挖處有明顯積水。二、貴公司於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內進行地下水抽出及開挖地基工程行為,並未提出清理或污染防制計畫書送交本局核定即逕行施工,顯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1條第2項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2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開元路一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