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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9/19
- 違規日期
- 2022/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長興一廠(管制編號:H46C0195)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1年6月2日至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明德路156號及苗栗縣頭屋鄉獅潭村27-1號查核並通知貴公司人員111年6月6日到案說明,貴公司代表承認前開地點分別貯存貴公司長興一廠廢棄物R-0201廢塑膠片60包及27包以上,該廠未經當地主管機關同意逕行廠外貯存事業廢棄物行為,本局已於111年6月29日環廢字第1110040855號函裁處貴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11年8月15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行政罰法第42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本案裁處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併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長興路四段七一巷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村明德路156號、獅潭村27-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