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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7/22
- 違規日期
- 2020/05/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5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關廟廠,稽查時發現現場缺失如下:1.場區堆置區堆置砂石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設施規定,違反逸散管辦法第4條第1項(1-5)款規定管制,記缺失10點;2.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依逸散管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行為時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一七五號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二段五六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