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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多廣告企業社

文號
41-104-07006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07/13
違規日期
2015/06/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010號公告,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本局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之表一(為黏貼、噴漆、粉刷等以外之行為態樣,且廣告物下緣距地面未達200公分)等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卦里永新五街二○○巷九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中華西路一段261號前道路中央
統一編號
369417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