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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承企業行

文號
40-109-03000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3/05
違規日期
2019/09/2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於108年9月25日執行聯合稽查工作,發現貴行從事事業廢棄物清除作業,並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南市廢清乙字第0017號),惟貴行收受來自汽車保養場、螺絲工廠等列管及非列管事業產出之廢油,列管之來源事業廢油以聯單遞送運至再利用或處理機構,未列管者則逕行運至稽查地點(臺南市將軍區保源里源頭56-3號)貯存,未依規定與產出源簽訂契約書、申報營運紀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21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北區小北里公園路五六七巷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將軍區保源里源頭56-3號
統一編號
1079777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