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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島水資源回收中心

文號
30-103-060001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4/06/23
違規日期
2014/03/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9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14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二巷三二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和一路二巷三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