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 文號
- 30-105-06001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6
- 違規日期
- 2016/05/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分處係潭子加工出口區管理機構,並負責規劃、輔導區內的水污染防治、空氣污染防制及廢棄物清理等工作事宜,案經本局於105年5月16日16時40分派員前往本市潭子區南門街南門3號雨污排水管稽查,當場查獲雨污排水管排放黃色廢污水(在水污染管制區(屬烏溪流域)內)致污染水體,貴分處未克盡管理之責,致遭任意棄置黃色混濁污水造成環境污染。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南門街南門3號雨污排水管
- 統一編號
- 5533714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