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縣
  3.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文號
30-109-09000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9/03
違規日期
2018/10/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7年10月9日至貴公所所屬新竹縣竹東鎮衛生掩埋場(新竹縣竹東鎮油車窩段0718-0326地號)稽查,現場認定該場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範疇,且該場設有滯洪沉砂池及抽水井收集掩埋場滲出水,並抽至場內桶槽貯留,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雞林里東林路八八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 油車窩段0718-0326地號
統一編號
483018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