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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7/10/02
- 違規日期
- 2017/09/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工廠(管制編號:R0400923)製程之輸送帶運作中並裝設灑水設施,惟稽查時未開啟致土石輸送過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另因車行/運輸道路未有效灑水、清掃,且路面有3~5公分積土,致作業車輛/運輸行駛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新和里中正路一一六巷二弄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港南里二四○之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